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知识:

 

问题 放弃免税权的纳税人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吗?
答案
纳税人在享受增值税免税、减税政策后,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要求放弃免税、减税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1)
随便看

 

财税网为企事业单位财税工作者提供审计、评估、会计代理、税务等财税领域知识,帮助用户化解财税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Copyright © 2003-2024 tjta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2 11:5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