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需要经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申请减免税应提供什么材料? |
答案 | 不需要经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单位以及本通知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单位(以下简称“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纳税人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 2、纳税人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 3、纳税人向残疾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工资凭证;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 |
随便看 |
|
财税网为企事业单位财税工作者提供审计、评估、会计代理、税务等财税领域知识,帮助用户化解财税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