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补缴的资料如下: 1、《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2、车辆所有人身份证件; 3、其他补税资料(免税车辆转让后免税条件消失情形):《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生二手车转让行为)、完税证明正本【省外(含)宁波转入车辆需提供】(未发生二手车转让行为)。 车辆购置税纳税地点如下: (1)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单位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个人纳税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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