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之间无偿借款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
答案 | 自2019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除此之外,政策规定需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具体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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