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对股权激励或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选择适用递延纳税政策的,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境内公司并选择递延纳税的,被投资公司应于取得技术成果并支付股权之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技术成果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协议、技术成果评估报告等资料。 【网上办理】 操作路径如下 :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
依据: 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