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申报期限,为采购国产设备之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次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 研发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办理退税的,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号)第四条的规定,在收齐相关凭证及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退税。 本办法施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温馨提示】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号)第四条的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核定企业及核电项目业主免税资格,每年对新申请享受进口税收政策的企业及核电项目业主进行认定,每三年对已享受进口税收政策企业及核电项目业主进行复核。
依据: 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