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甲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2x21年实现净利润为12050万元。2x21年度,甲公司涉及普通股股数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年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40000万股;(2)3月1日,新发行普通股10800万股;(3)11月1日,回购普通股4800万股,以备将来奖励员工之用;(4)12月1日,甲公司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1205万股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100元。该优先股股息不可累积,即当年度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可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2x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宣告并以现金全额发放当年优先股股息,股息率为4%。根据该优先股合同条款规定,甲公司将该批优先股分类为权益工具,优先股股息不得在税前列支。假定甲公司按月计算每股收益的时间权重。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x21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 A.0.23元/股 B.0.25元/股 C.0.24元/股 D.0.22元/股
 解析:答案:C,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40000x12/12+10800x10/12-4800x2/12=48200(万股),基本每股收益=(12050-120.5x100x4%)/48200=0.24(元/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