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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和完税证明的区别是什么?
答案
从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 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继续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注:二者效力相同。

依据:
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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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1: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