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这既是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也是综合税制实施的关键基础,更是税务部门提供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的基本前提。 因此,无论纳税人取得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是否需要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均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薪所得累计预扣法计税,综合所得按年计税,纳税人查询开具纳税记录等等,都需要汇集纳税人全年的收入、纳税情况。 如果仅因部分月份或者某次的收入暂时不够预扣税款而不办理申报,那么前述事项都无法实现。比如,部分地区在纳税人在办理落户、子女入学、买车买房时需要税务机关出具的连续纳税记录(即使是零纳税申报,部分地区也认可其效力),如果因为纳税人的收入偏低、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就不办理扣缴申报,那么税务机关就无法给纳税人出具连续纳税记录证明材料。 再如,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到工资薪金等项目的预填报服务,就是以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的数据为基础的。如果在收入低于纳税标准时就不办理扣缴申报,那么该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税务机关就无法提供准确的预填报服务,不利于纳税人享受到个税改革的减税红利和快捷办税的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