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 因此,对全体职工(普惠制)集中休假性质的旅游、疗养支出,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企业应提供内部职工休假计划、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协议、旅游发票等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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