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操作流程,减轻企业负担,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多年来专用车辆免税的税收实践及车辆技术标准的实际情况,在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0号中编列了《免申请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车辆名称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将采油车、测试井架车、变电站半挂车等五十七种专用车辆列入《清单》。凡是列入《清单》的专用车辆,申请人无需再申请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可直接在上传车辆电子信息时标注免税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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