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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免税车辆用途改变,车辆购置税需要补缴吗?
答案
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乘以(1-使用年限乘以10%)乘以10%-已纳税额 应纳税额不得为负数。
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至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情形发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取整计算,不满一年的不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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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9: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