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资源税的税目共有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等5个及若干个子目。 其适用税额分为两个层次: 一、原则性的幅度税额; 二、具体的明细税额。 应重点注意审核纳税人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降低或混淆应税产品的等级,使用低等级的单位税额,少纳资源税。 2、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销售,但仍按液体盐的单位税额申报纳税。 3、将稀油计入稠油、高凝油之中,降低单位税额,少纳资源税。 4、《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未列举单位适用税额及等级的,不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纳税。 5、因业务不熟导致错用单位税额。 资源税的单位税额由于按开采条件、质量等级而设置,因此,不但不同产地的单位税额不同,而且同一地点、同一矿山的应税产品,因等级不同其单位税额也不尽相同。审核时一般应根据《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对照审核企业的“生产成本”“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明细账,以及“资源税税金计算表”,一看企业有无混淆等级,故意将高等级的产品记入等级低的明细账中,使单位税额降低的情况;二看企业在计算税金时有无错用单位税额,税金的计算缴纳是否正确,注意按核实的计税数量和单位税额计算的应纳税额,与企业“应交税费一一应交资源税”账户的贷方发生额以及纳税申报表上的应纳税额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说明企业或适用税率有误,或申报缴纳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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