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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如何享受?
答案
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以上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2023年1月1日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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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5:5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