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发票领用后,除发票版本变更等特殊情况外,可继续使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申报抵扣的期限。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对应有效凭证,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有效凭证。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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