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五)下列原始凭证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4)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自2021年2月9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此条修改为:我省已按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且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三类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均可自愿申请开展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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