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您好!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