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您好,批发机动车的小规模纳税人将车辆销售给下游经销商时,应按照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在开具机动车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选择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选择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购买方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销售方需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购买方可以正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机动车,可以按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开具左上角有“机动车”字样的税率栏为“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