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的增值税,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时,一般纳税人填在附表(四)的税额抵减情况中,并将第4列实际抵减税额填在主表28行;小规模纳税人填在申报表第21行。 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照税收规定已经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预缴时填写A2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15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本期填报金额不得小于本年上期申报的金额; 年度汇算清缴时体现在A10000第32栏“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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