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开发间接费用中计提的福利费,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加计20%扣除吗? |
答案 |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因此福利费作为开发间接费用可以加计20%扣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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