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屋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在会计处理时,企业交纳的土地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核算。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其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企业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税法规定预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该项房地产销售收入实现时,再按上述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进行清算,收到退回多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补交的土地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