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计住满183天的年度不够6年的无住所居民个人,境外所得,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
答案 |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随便看 |
|
财税网为企事业单位财税工作者提供审计、评估、会计代理、税务等财税领域知识,帮助用户化解财税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