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本季度合计销售额3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按照《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的填写说明要求,应将对应免税销售额30万元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