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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纳税人符合增值税减税条件的,可以自行放弃享受税收优惠吗?
答案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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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2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