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发生企业合并,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时,股权支付部分有关所得税事项如何处理? |
答案 | 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3、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4、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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