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对按规定备案的不征收零售环节消费税,未备案以及未按规定期限备案的,征收零售环节消费税。 上述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对于11月30日(含)之前已签订汽车销售合同,但未实际交付实物的超豪华小汽车,自12月1日(含)起5个工作日内,纳税人持已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对按规定备案的不征收零售环节消费税,未备案以及未按规定期限备案的,征收零售环节消费税。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2016年12月1日前签订的超豪华小汽车销售合同,对按规定备案的不征收零售环节消费税,未备案以及未按规定期限备案的,征收零售环节消费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