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知识:

 

问题 长三角区域企业办理跨省市迁移事项后,可以延续享受的权益有哪些?
答案
长三角区域企业办理跨省(市)迁移事项后,纳税人下列权益可延续享受:
1.纳税人迁移前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留抵税额可在迁入地继续抵扣,不需向迁出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
2.纳税人尚未弥补的企业所得税累计亏损可在迁入地继续按规定扣除;
3.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内载明的纳税人迁移前税(费)种预缴税款,可在迁入地继续按规定抵缴。
随便看

 

财税网为企事业单位财税工作者提供审计、评估、会计代理、税务等财税领域知识,帮助用户化解财税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Copyright © 2003-2024 tjta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21: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