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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核定扣除试点农产品生产者,4月1日后购进农产品,能否在购入环节直接抵扣10%进项税额?
答案
2019年4月1日以后,纳税人领用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统一按照1%加计抵扣,不再区分所购进农产品是在4月1日前还是4月1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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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9:4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