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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经济法考试中,订立合同中,如何承诺迟延与迟到怎么办?
答案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退延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的承诺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为有效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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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0: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