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自建商品房不同使用方式在会计上如何处理?


例:甲公司为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2x21年发生下列交易或事项:(1)2x21年1月1日,甲公司通过出让方式获得M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商品房,根据相关协议,甲公司一次性支付出让金1200万元。该建筑物于当日动工建造,三年后完工。(2)2x21年3月1日,甲公司通过出让方式获得N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自用办公楼,根据相关协议,甲公司一次性支付出让金15000万元,该办公楼于当日动工建造,两年后完工。(3)2x21年7月1日,甲公司租入一幢H办公楼,租赁期为5年,每季度支付租金300万元。为了使该楼房能满足其办公需要,甲公司在2x21年第三季度对该租入H办公楼改良并发生较大投入。2x21年10月1日租入办公楼改良工程完工,同日甲公司相关管理部门迁人该办公楼。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会计处理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甲公司将取得M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B.甲公司将取得N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建造期间的摊销额计入在建工程
C.甲公司将租入的H办公楼作为使用权资产核算,相关的改良支出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D.甲公司租入的H办公楼改良期间租赁负债不计提利息费用

解析:答案:AD,选项A,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商品房,应作为存货核算,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选项 B,甲公司将取得N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建造期间的摊销额属于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必要、合理的支出,应计入在建工程;选项C,甲公司将租入的H办公楼作为使用权资产核算,相关的改良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选项D,甲公司租入的H办公楼改良期间应当对租赁负债计提利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