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基本每股收益不具有稀释作用?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x21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4元/股。甲公司2x21年度发生的可能影响其每股收益的交易或事项如下:(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当年增量股的每股收益为0.32元;(2)授予高管人员1000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元/股;(3)接受部分股东按照市场价格的增资,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增加3000万股;(4)发行认股权证1000万份,每份认股权证持有人有权利以8元的价格认购甲公司1股普通股。甲公司2x21年度股票的平均市场价格为12元/股。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中,对甲公司2x21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不具有稀释作用的有( )。 
A.股票期权
B.认股权证
C.可转换公司债券
D.股东增资

解析:答案:ABCD,如果潜在普通股转换成普通股,将增加每股收益或是降低每股亏损的金额,可表明该潜在普通股不具有稀释性,6日日 而是具有反稀释性,在计算每股收益时。不应予以考虑。甲公司2x21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4元/股,即2x21年甲公司为亏损企业。对于盈利企业,认股权证和股票期权等的行权价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具有稀释作用;对于亏损企业,认股权证和股票期权等的行权价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不具有稀释作用,选项A和B正确;可转换公司债券增量股每股收益大于基本每股收益,不具有稀释作用,选项C正确;按市价增资导致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增加不具有稀释作用,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