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前营业税差额征税的部分没差额完,营改增后可以继续差额征税吗?


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抵减,应当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