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加工的金块制作成金条,加工方需要代扣代缴消费税吗? 2024.08.07 金银珠宝首饰包括: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含人造金银、合成金银首饰等)。金条不属于消费税税目中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的金银珠宝首饰,因此不要缴纳消费税,加工方也不需要代扣代缴消费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