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的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包含企业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吗?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