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提供建筑工作,在建筑服务发生地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汇算时查询不到信息,怎么处理?


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因此,对扣缴单位应当明细申报但未明细申报的,纳税人应当联系扣缴单位在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更正申报后,再进行年度汇算。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