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有关股东权利的内容散见于《公司法》的相关条文之中,归纳起来主要有: (1)表决权。股东通过亲自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对会议议决事项享有表示同意或者表示不同意的权利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有权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的董事或者监事,也有权在符合法定任职资格的条件下,被选举为公司的董事或者监事。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允许采用累积投票制。 (3)依法转让股权或股份的权利。法律禁止股东出资获得公司股权后从公司抽逃投入资产,但允许股东为了转移投资风险或者收回投资并获得相应的利益而转让其股权或者股份。 (4)查阅权。股东作为公司资本的提供者和经营风险的最终承担者,有权知悉公司的人事、财务、经营、管理等方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