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开证行或保兑行在收到交单行寄交的单据及交单面函(寄单通知书)或受益人直接递交的单据的次口起5个营业日内,及时核对是否为相符交单。单证相符或单证不符但升证行或保兑行接受不符点的,对即期信用证.应于收到单据次日起五.个营业日内支付相应款项给交单行或受益人(受益人直接交单时);对远期信用证,应于收到单据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发出到期付款确认书,并于到期日支付款项给交单行或受益人。 若受益人提交了相符单据或开证行已发出付款承诺,即使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及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对申请人提供抵押、质押、保函等担保的,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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