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国有股东发行交换公司债券,按照审批权限由国家出资企业审核批准或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审核批准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时,应当审核以下文件: (1)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内部决策文件; (2)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股东、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预备用于交换的股份数量及保证方式,风险评估论证情况、偿本付息及应对债务风险的具体方案,对国有股东控股地位影响的分析等;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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