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反垄断法》第日十五条和第五十六条分别规定了知识产权和农业领域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 1、知识产权 为鼓励创新和科技进步,法律赋予知识产权权利,“独占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特性。因此,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 2、农业生产中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 农业是国民经济命脉,事关粮食安全。为弱化农业领域的竞争风险,稳定农民收入,进而解除国家的后顾之忧,反垄断法对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排除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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