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2007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由于客观原因造成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抵扣的,经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省税务局核准,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申报材料】 1、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无需纸质材料) 2、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 原件1份 3、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 复印件1份 4、《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原件1份 条件资料报送如下: 1、客观原因涉及第三方:第三方证明或说明 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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