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对外贸易经营无须专门许可。我国在很长时间内对F对外贸易经营实行特许制,只有经过审批并获得外贸经营资格才能从事对外贸易活动。1994年,《对外贸易法》即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必须具备该法规定的条件,并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许可。《工作组报告》第84(a)段规定:“中国代表确认,中国将在加入后3年内取消贸易权的审批制一届时,中国将允许所有在中国的企业及外国企业和个人,包括其他世贸组织成员的独资经营者,在中国全部关税领土内进口所有货物(议定书附件2A所列保留由国营贸易企业进口和出口的产品份额除外)。”为履行这一承诺,《对外贸易法》于2004年修订时取消对外贸特许制,规定依法办理了公商登记或其他执业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从事外贸经营。当然,对外贸易经营者必须首先依据《公司法》《非公司型企业法》《个体工商户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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