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企业按规定应缴的资源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资源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资源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已缴的或按规定允许抵扣的资源税;贷方发生额,反映应缴的资源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或尚未抵扣的资源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缴纳的资源税。 企业销售应税产品按规定应缴纳的资源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一应交资源税”科目;企业自产自用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抵偿债务、对外捐赠等转岀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源税,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企业收购未缴税矿产品,按实际支付的收购款,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 企业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在购入液体盐时,按所允许抵扣的资源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按外购价款扣除允许抵扣资源税后的数额,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按应支付的全部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企业加工成固体盐后,在销售时,按计算出的销售固体盐应缴的资源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将销售固体盐应纳资源税扣抵液体盐已纳资源税后的差额上缴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按规定上缴资源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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