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是的。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9号公告“非接触”办理措施施行后,企业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证明开具及退(免)税申报等事项时,按照现行规定需要现场报送的纸质表单资料,可选择通过网上渠道,以影像化或者数字化方式提交。税务部门受理申报后,使用信息系统为纳税人审核办理相关事项,并通过网上渠道反馈办理结果,做到了申报、审核、反馈的全程网上办。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