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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税务实务中,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应该遵循什么规定?
答案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应符合下列规范:
1、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销售方开户行及账号”栏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字轨及号码或系统税票号码(免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不填写);
2、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申请代开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为其他个人代开的特殊情况除外);
3、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増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免征增值税标准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言:税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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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0: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