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纳税人缴纳了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取得了海关的完税凭证,也支付了货物,请问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是否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
答案 | 如果是单抬头(即只有一个缴款单位名称)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请在增值税发票综合管理平台进行勾选,注意要选择“进口缴款书”或者“全部”,不能只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日期范围需要包含所需勾选的缴款书的填发日期。 如果是双抬头(即有委托单位名称又有代理单位名称)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请进行抵扣的单位在增值税发票综合管理平台中进行“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手工录入”,并等待稽核比对通过后,进行勾选确认即可。 ![]()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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