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1、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界限的审核。核査企业有无将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资料按;照低值易耗品处理,增加当期成本的问题。 2、低值易耗品摊销的审核。采用“一次摊销法”的,应核査“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明细账的贷方发生额与“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明细账的借方发生额,注意有无以购代耗的问题;对釆用“分期摊销法”的,应核查“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贷方发生额与“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明细账的借方发生额,核查有无缩短摊销期限、提高摊销额、加速摊销的问题;采用“五五摊销法”的,应核查“周转材料一低值易耗品一在库低值易耗品”账户的贷方发生额,与“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账户的借方发生额,注意有无将未用的低值易耗品摊入当期成本的问题。 3、低值易耗品残值收入的审核。根据领用部门填写的“低值易耗品报废单”核査使用期限、残值估价是否合理,报废的低值易耗品收回残料作价是否冲销已摊销价值,有无留在账外不入账或挂往来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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