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对业务招待费的审核,主要看列入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是否真实、合理、合法,有无将招待客户的支出未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务处理的;有无将不属于业务经营的费用或不合理的支出列入业务招待费的;对超限额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在计算所得额时是否作调增处理;实行销售大包干的企业是否列支了业务招待费。 审核时,首先,将“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明细账与有关会计凭证进行核对,审核其支出是否合理合法;其次,审核“管理费用——其他”项目,看是否有业务招待费在此列支;同时还应査看企业销售费用明细账中是否有业务招待费列支。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5%。 因此,要依据企业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的40%或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5%。作纳税调整处理,跟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的规定,上述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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