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一、政策享受条件的审核 如果婴幼儿为岀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即可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税务师审核时要关注是否超过税法规定的时限仍继续享受的情形。 二、扣除标准和方式的审核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政策享受起止时间的审核 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止时间为,婴幼儿岀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 岁的前一个月。 四、年度汇算可享受的补充扣除情形的审核 税务师审核时要注意纳税人在上一年度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项目,纳税人可以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应审核是否存在汇算期间未办理扣除或少扣除的问题。 五、需留存备查资料的审核 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居民身份证、子女岀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査资料包括: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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