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2x16年12月30日,甲公司以发行新股作为对价,购买乙公司所持丙公司60%股份。乙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3年内(2x17年至2x19年)丙公司每年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若丙公司实际利润低于承诺利润,乙公司将按照两者之间的差额及甲公司作为对价发行时的股票价格计算应返还给甲公司的股份数量,并在承诺期满后一次性予以返还。2x17年,丙公司实际利润低于承诺利润,经双方确认,乙公司应返还甲公司相应的股份数量。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应收取乙公司返还的股份在2x17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项目名称是()。 A.其他债权投资 B.交易性金融资产 C.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D.债券投资
解析:答案: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应按照金融工具准则处理。在本例中,甲公司有权根据或有对价条款收取返还的对价,因此若该返还对价符合资产定义,应当作为金融资产处理。本例进一步要求将该返还的或有对价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作出金融资产的分类,指出列报的项目。根据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将符合资产或负债定义的或有对价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因此该或冇对价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选项B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