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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民企业向其100%直接控股非居民企业投资转让收益处理,向税务机关提供哪些备案资料?
答案
一、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0%直接控股关系的非居民企业进行投资,其资产或股权转让收益如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可以在10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二、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0%直接控股的非居民企业进行投资,居民企业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1、当事方的重组情况说明,申请文件中应说明股权转让的商业目的;
2、双方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3、双方控股情况说明;
4、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或股权评估报告。报告中应分别列示涉及的各单项被转让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5、证明重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资料,包括股权或资产转让比例,支付对价情况,以及12个月内不改变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不转让所取得股权的承诺书等;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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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9:44:38